成都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目录
成都中医药大学转专业
转专业原则和管理办法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成中医药〔2023〕110号)精神,为充分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审定各专业提交的转专业志愿者名单和相关事项。转专业的录取原则和考试科目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按学生当年转专业报名截止前的平均成绩(必修、限选、任意选所有课程)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进行选拔。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成中医药校[2020]132号)和特殊通道中医专业人才选拔办法(2017年9月修订稿),特殊通道中医专业人才选拔办法如下:是。学校将完成2023年普通本科生和特殊通道转入中医专业并从事专业相关工作。
成都中医药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成都中医药大学可以转专业。
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不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2、学习成绩良好,转专业前所有科目初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的招聘要求;
四、符合调入专业招生要求的文理科限制,啰嗦或对专业选修课的要求。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定向生、免费医学生、预科生、基地班、培洞长学制学生,以及体育类等以特招形式录取的,国家有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
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这是评选的原则。
一、希望转入某专业的人数低于该专业录取人数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可以不参加考试。
二、各专业测试根据参加学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专业招生名单。
三、招生对象中放弃转专业的,排名靠后的学生不予递补。
四、招生对象中的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如有不合格或++等情况,将取消其转入新专业的资格,排名靠后的学生不予递补。
五、正式接收名单中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新专业办理转专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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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允许转专业不?如果转专业要求是什么?
成都中医药大学允许转专业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转学。
(1)学生有特长,由本人申请,所属学院(专业)推荐,经转入学院(专业)验证,转入后更能发挥能力的人。
需要转入其他学校的学生,是接受转出地推荐,经过转出地审定,更能发挥转出地适应性的学生。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或转学。
新生未满一学期的情况。
(2)从普通大学转入重点大学的学生。
(3)从专科转入本科的学生。
(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
(5)转入师范学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其他学校者;
(6)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和转学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经系主任提出、所在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学校教务部门批准;
(2)学生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须由学校推荐转出,并认真研究、审核、同意并下发通知,由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和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部门负责报告;
(3)学生所在省(市?跨自治区转学时,应由转出地推荐,并由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等教育部门核准后,向拟调入学校报送,经调入地同意后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所辖高等教育部门和学校。学生可按规定办理手续;
(4)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一般在学年开始前办理。
成都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
成都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这是转专业申请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学习成绩良好,报转专业前所有科目初试成绩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插班专业招生需要文科?符合理科或者专业选修课的范围。
这是评选的原则。
想要转入某学科的人,在该学科录取人数以下的人,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可以不参加考试。
根据参加各专业测试的学生笔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招生对象中放弃转专业的,排名靠后的考生不再递补。
招生对象中,如在大一下学期有不合格或++等情况,将取消其转入新专业,排名靠后的学生不再递补。
正式接收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专业并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1、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学科方向、专业发展定位、专业报考热度、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数量及使用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限制条件
报考我校护理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建议为1.58米,女生不低于1.65米。
3、评选规则
学校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投档的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在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录取。